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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建设项目的备案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8-1 16:15:49
    市场建设项目的备案
    服务单位
    潜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设定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服务程序
    对企业投资项目,凡属核准的项目如有必要,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准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如有特殊原因,经我委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凡属备案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资料不齐或存在疑问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列出需补充的资料清单。对政府投资项目,按《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办理时限同核准。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土地、规划部门的预审意见;3、可行性研究报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备注
    联系电话:0728—695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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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项目,市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