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属登记(08年7月修改)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7-30 8:19:06
- 服务单位
- 房管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服务程序
- 1、受理;2、审核;3、登记发证。
- 申报材料
-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根据权属的取得方式,分别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以及委托书,房屋面积测绘资料;(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交验批准建房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平面图、竣工验收证明等;改建、扩建、翻建的房屋还须交验原权属证件;(三)购买、受让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契证、买卖或转让契约、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监证证件;(四)交换的房屋,交验双方原权属证件、交换契约、契证、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监证证件;(五)受赠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契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监证证件;(六)继承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契证、公证书和有效的继承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七)分割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房屋分割协议、文件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八)合并或者由企业投资入股、联营、兼并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批准文件、协议书、公证书等证件;合并、兼并的房屋还须交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监证证件;(九)由全民、集体、个人改制为股份制的房屋、交验原权属证件,改制批文、董事会决议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监证文件;(十)注销登记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等证件。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经济适用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座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按标准减半收取。 潜价房服【2008】49号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备注
- 联系电话:0728—69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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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登记,,房地产,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