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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7-9 15:00:02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所属单位 工商局
    办事程序 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诺时限 自登记受理之日起5日内
    服务收费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企业抵押贷款收费标准的通知》潜价房服[2007]56号。鉴证费:合同价款的0.05%,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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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登记,企业动产抵押,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