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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7-9-3 7:41:48
    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所属单位 建委
    办事程序

    1、审核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有关资料。

    2、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申报材料

    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单位提供安全资格证书;
    2、建设单位已给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费用;
    3、施工单位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已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5
    预收承诺时限(天) 2
    服务收费 安全监督管理费
    相关法律法规

     

    备注说明

    城市规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城建档案归档后六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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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建委,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