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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卵(精)管吻合术审批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7-9 15:50:27

    输卵(精)管吻合术审批

    所属单位 潜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事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输卵(精)管吻合术审批表》;
    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3、镇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初审;

    4、市人口计生委审批或答复。
    申报材料

    1、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申请书和《输卵(精)管吻合术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子女死亡等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及其复印件;
    4、一、二孩《生育服务手册》。

    承诺时限

    镇级计生办10日内初审完毕,市人口计生委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服务收费

    不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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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