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8-1 15:35:23
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服务单位
- 潜江市劳动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 服务程序
- (一)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者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审查 按照审批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写明理由,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审批 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制作《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书》,加盖行政印章。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写明理由,并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将《审批表》和申请材料交承办人员。
- 申报材料
- 1、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2、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目录以及定岗人数。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备注
- 联系电话:0728—695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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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审批,
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服务单位
- 潜江市劳动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 服务程序
- (一)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者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审查 按照审批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写明理由,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审批 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制作《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书》,加盖行政印章。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写明理由,并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将《审批表》和申请材料交承办人员。
- 申报材料
- 1、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2、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目录以及定岗人数。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备注
- 联系电话:0728—6955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