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8-1 15:48:58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
- 服务单位
- 潜江市劳动局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 服务程序
- (一)受理 (二)审查 按照审批条件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分别在“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待遇申请表”、“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写明原因。 (三)审批 符合条件的,分别在“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待遇申请表”、“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行政印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意见栏签写明理由,并与审查人员交换意见后,将《审批表》和申请材料交承办人员。 (四)告知 1、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潜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将所有审批过程中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 申报材料
- 1、填写《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待遇申请表》、《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2、死亡离退休人员生前所在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并在“死亡证明书”上注明单位编码及死者的社会保障号 3、殡仪馆火葬的收费凭证(正规发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者生前《养老保险手册》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备注
- 联系电话:0728—695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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