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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7-8-28 10:22:41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所属单位 气象局
    办事程序

    (1)书面向市气象局提出申请;
    (2)初审合格后,报省气象局主管机构审批。

    申报材料 (1)法人证明材料;
    (2)工作人员证明材料;
    (3)设备、器材清单及合格证书;
    (4)场所和专用设备证明;
    (5)《技术管理手册》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15
    预收承诺时限(天) 7
    服务收费

    不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备注说明

    公开电话:0728-624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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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