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7-14 8:55:35
|
| 所属单位 |
卫生局 |
| 办事程序 |
申请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则)
4、设置个体诊所提供本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连续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证明;本人无业证明。
审核
1、设置批准书
2、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经费、设施和拟聘用人员资质
4、各项规章制度
5、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6、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
发证
1、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
3、实地评审
|
| 申报材料 |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则)
4、设置个体诊所提供本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连续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证明;本人无业证明。
5、设置批准书
6、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7、经费、设施和拟聘用人员资质
8、各项规章制度
9、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
11、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书
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 |
| 承诺时限 |
95个工作日 |
| 服务收费 |
登记费:一级医院200元/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它医疗机构150元/个;
评审费:一级医院3000元/次。
鄂价费[2002]150号
|
| 相关法律法规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潜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 备注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