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8-7-31 17:54:28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 服务单位
- 潜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服务程序
- 1、申报;2、审核申报材料;3、考评组进行考核;4、审查考核报告; 5、考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6、制造修理杆秤许可证由我局发,其它许可证由省局发。
- 申报材料
- 企业: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所有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正本。6、单位行政公章。 个人:1、个人营业执照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所有旧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正本。5、个人私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国家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法发[1991]323号文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备注
- 联系电话:0728—695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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