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2007-1-30 15:49:05
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意见的通知》(潜政办发[2007]8号)精神,确保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实行公开。
(2)诚实守信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3)注重时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坚持工作方式与实际效果的统一,防止形式主义。
(4)服务社会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社会。
(5)公平公正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在范围、对象、时间上必须做到共知、共享,防止因政务信息不对称使少数人从中牟取私利。
(6)有利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工作目标
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项基本制度,树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每个项目的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办要求、服务时限开、收费标准都实行公开,为企业和老百姓提供方便。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职能职责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项目、工作人员及其窗口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工作人员及职责,办公室举报电话。
(2)决策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任务情况。
(3)事务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保留情况,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每一项目办理结果公开。各窗口单位的办件量及收费情况公开。
(4)评先表模情况公开。每两月一次的“红旗窗口”、“先进个人”评选情况,年终考核情况以及其它荣誉评选情况。
(5)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
(6)群众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
(7)其他应该公开的重大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要求
(1)网上公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设,把相关内容在网上实行公开,方便老百姓咨询和投诉。
(2)公示栏公开。将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办件、收费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公开。
(3)触摸屏公开。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办证大厅,每层均放置一台触摸屏,触摸屏与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器相连,便于老百姓查询。
(4)公开手册公开。将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办理事项,印制成公开手册,放置于进门处,方便老百姓办事。
(5)通过媒体公开。定期将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的变更情况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6)印制窗口办事指南。每个窗口将本单位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图、所需资料、收费标准等印制出来,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
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步骤
(1)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业丽同志为组长,许远东同志为副组长,李勇、孙迪同志为技术指导。成员有王吉文、张梅、李勇、孙迪。
(2)进一步清理窗口单位项目。采取应进必进的原则,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要重新检查“六公开”(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办要求、服务时限开、收费标准)情况。
(3)监督指导各窗口设计办事流程图。特别是与老百姓联系紧密,程序较复杂的项目,窗口要设计通俗易懂的流程图,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如房管局的房产证、国土局的土地证、地税局的契税、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劳动局的下岗优惠证、建委的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的办事流程图。
(4)按照以上政务公开的方式和要求进行公开。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意见的通知》(潜政办发[2007]8号)精神,确保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实行公开。
(2)诚实守信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3)注重时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坚持工作方式与实际效果的统一,防止形式主义。
(4)服务社会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社会。
(5)公平公正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在范围、对象、时间上必须做到共知、共享,防止因政务信息不对称使少数人从中牟取私利。
(6)有利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工作目标
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项基本制度,树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每个项目的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办要求、服务时限开、收费标准都实行公开,为企业和老百姓提供方便。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职能职责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项目、工作人员及其窗口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工作人员及职责,办公室举报电话。
(2)决策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任务情况。
(3)事务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保留情况,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每一项目办理结果公开。各窗口单位的办件量及收费情况公开。
(4)评先表模情况公开。每两月一次的“红旗窗口”、“先进个人”评选情况,年终考核情况以及其它荣誉评选情况。
(5)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
(6)群众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
(7)其他应该公开的重大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要求
(1)网上公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设,把相关内容在网上实行公开,方便老百姓咨询和投诉。
(2)公示栏公开。将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办件、收费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公开。
(3)触摸屏公开。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办证大厅,每层均放置一台触摸屏,触摸屏与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器相连,便于老百姓查询。
(4)公开手册公开。将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办理事项,印制成公开手册,放置于进门处,方便老百姓办事。
(5)通过媒体公开。定期将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的变更情况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6)印制窗口办事指南。每个窗口将本单位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图、所需资料、收费标准等印制出来,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
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步骤
(1)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业丽同志为组长,许远东同志为副组长,李勇、孙迪同志为技术指导。成员有王吉文、张梅、李勇、孙迪。
(2)进一步清理窗口单位项目。采取应进必进的原则,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要重新检查“六公开”(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办要求、服务时限开、收费标准)情况。
(3)监督指导各窗口设计办事流程图。特别是与老百姓联系紧密,程序较复杂的项目,窗口要设计通俗易懂的流程图,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如房管局的房产证、国土局的土地证、地税局的契税、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劳动局的下岗优惠证、建委的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的办事流程图。
(4)按照以上政务公开的方式和要求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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