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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9-5-18 11:19:39

    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09 年 5 月 10 日,潜发〔 2009 〕 10 号)


    各区、镇、场、办事处党委,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潜江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全省“作风建设年”电视电话动员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当前,全市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要求,广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作风如何,直接关系着潜江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进程能否顺利推进。近年来,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全市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改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宗旨意识不牢,不坚持以人为本,不关心群众疾苦,涉及民生和惠农的政策落实不力;有的改革创新精神不强,思想守旧,安于现状;有的实干精神不足,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有的纪律和法制意识淡薄,不讲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有的作风不民主,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有的铺张浪费,用公款相互吃请、私驾公车、打牌“带彩”甚至参与赌博、赌码。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发展环境,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就是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斗志,积极应对挑战,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潜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的主题,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树立良好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达到以下目标要求:一是增强党性修养。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二是弘扬新风正气。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使刻苦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得到全面树立和弘扬。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行为约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五是促进科学发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良好的作风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落实科学发展的实干精神、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三结合、三为主”原则,即:坚持作风建设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党的建设和其它日常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坚持以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为主;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

    三、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为促使“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作风建设年”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中纪委组织拍摄的《廉政中国》系列电教片;认真抓好“读文思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听取反腐倡廉知识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察局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良好作风的干部人事制度。把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各个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重党性、重品德、重才能、重实绩,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市委组织部负责)。

    (三)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干部群众述职述廉,并组织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

    (四)扎实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按照《市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以部门为主、科室为平台、岗位为基础,扎实推进执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政府公务员的“八种能力”,形成一套促进政府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负责)。

    (五)加强对重要政策部署、重大项目和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对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的贯彻落实,组织专班,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取得成效。对近两年来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件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办检查,保证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

    (六)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重点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着力抓好支农惠农资金及各项政策补贴的检查工作(市财政局、市经管局负责);进一步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国家明确取消的,坚决取消,要求保留的,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彻底解决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进行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规定(试行)》(潜办发〔 2009 〕 2 号),切实解决执法环境、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负责);加大暗访工作力度,督促各单位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强化制度、纪律的约束力(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近年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市信访局负责)。

    (七)深入治理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 2009 〕 11 号),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豪华装修公务用车问题,严肃查处私驾公车肇事案件;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打牌赌博、赌码问题。组织对“三公一金”问题(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收送礼金红包)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节约经费、节约物资、节约能源活动,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市纪委监察局负责)。

    (八)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对有关政府部门作风和能力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市纠风办负责)。

    四、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5 月 8 日至 5 月 30 日)

    1 、召开动员会,对“作风建设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 、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为深入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

    3 、各单位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置检查工作。

    (二)自我分析阶段(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1 、自查自纠。各单位要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深入开展本部门评查工作,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反映出的问题,从内部抓 2 — 3 个典型事例,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

    2 、撰写分析材料。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以后的努力方向。

    (三)整改落实阶段(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1 、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基层单位的整改措施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2 、公布整改情况。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建章立制阶段(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坚持边学边建、边查边建,既要着力解决问题,又要有前瞻性,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特别是把一些好做法、新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朱汉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龚定荣、魏友元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人事局、市信访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区镇场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要整合各方力量。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整合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抓好督促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领导班子负责人要主抓,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抓,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形成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要加强检查督办。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督导、监督、检查,通过专题督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等方式,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作风建设质量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9 年 11 月底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同时抄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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