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基本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
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滁州市政府于 2006 年 5 月 31 日 下发《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 [2006]32 号)(简称基建收费“一表制”),并于 6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对基本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及收费管理的重要改革,实施四个多月来,成效比较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 “一表制”收费的主要特点
2005 年 8 月 1 日 ,我市下辖的天长市率先进行了基建项目收费“一表制”改革。我们在总结天长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完善的实施办法。
《办法》的突出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一”。
“一表”:即一张表公布。把办理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的范围和减免标准全部公布在一张表上,“一表制”因此得名。
《办法》几乎覆盖了所有与基建审批相关的单位和收费项目。该《办法》共涉及市建委、国土、规划、地税、财政、水利、气象、人防、市容、建材协会等 10 个部门, 19 个收费单位,涵盖 3 大类 24 个费税项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 14 个(含专项基金 2 个),经营服务性收费 7 个,税收项目 3 个。缴费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类。《办法》实现了对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的全过程监管。
《办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将基本建设项目分为五种类型,对 24 项费税,按不同类型确定了不同的减免标准:一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二是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用房;三是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及其他所有工业企业建设的生产厂房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四是经济适用房(含安居房、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统建安置房、市政府指令拆迁安置房);五是房地产开发房、集资建房及前四类的经营性用房。
“一站”:即一站式办理。《办法》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费税征收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在中心窗口受理,在中心窗口办结,在中心窗口收费。具体程序为:首先由缴费单位提出类别申请,并填写“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类型表”,然后交建委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初审,再由建委窗口转行政服务中心审定类型,交缴费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窗口办理。对那些在中心收件,送回单位收费或办结,或在单位直接办理或收费的,一律视为违规,有关单位严肃查处。
“一笔”:即一支笔审批。在“一表制”规定基础上,仍需减免缓的大型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减免缓申请,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转报市长“一支笔”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更不得超越“一表制”范围和标准收取费税。
二、“一表制”实施效果
到9月底,四个月我们共办理基本建设工程类别确认 79 项,总建筑面积 78 余万平方米 , 集中收费约 1175 万元。
从这四个月的实施情况来看,实施基建收费“一表制”效果显著:
1 、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做到了项目和标准公开、统一,各项收费公正、透明,没有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深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欢迎。一位企业负责人说,实施“一表制”明明白白收费,我们感到放心、感到舒心。
2 、 6 月 1 日以后申报的基建项目没有低于标准征收或暂缓征收的现象,各类收费实现了该减免的减让到位,不该减的按标准足额及时征收到位。总收费量比先前有增无减。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项,今年 1 - 9 月就征收 723.45 万元,比去年全年 578.97 万元增 24.97% ,其中实施“一表制”以后的 6-9 月 4 个月征收 567.0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9.75% 。天长市 2005 年 8 月 1 日 至 2006 年 8 月 1 日 这一年时间里,办件量虽由上年的 425 件降至 336 件,收费却由上年的 671.9 万元升至 1082.8 万元,增幅达 61.1% ,而其中工程质量监督费更是由 27 万多元增至 54 万多元,增加近一倍。
3 、因无需再找有关领导批条子,基建项目办理速度明显加快。
三、实施“一表制”的体会
实行基建项目收费“一表制”,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建立规范的办理程序,所有收费项目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对于抓好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和反腐倡廉,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一表制”收费是创造公平环境的有效手段。
基本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和公共利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长期以来,由于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导致基本建设收费存在许多漏洞:一是不公正。相同性的项目,由于找人不找人不一样、签批领导权限不一样,实际收费标准可能大相径庭;二是不公开。一些执收单位在收费时搞障眼法,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时有发生;三是不合理。许多收费政策对不同建设项目,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实质上不合理;四是不方便。从调查看,过去,市本级基建收费分散在近 20 个地点,申请人在收费单位、银行之间往往要跑几十趟,建设单位怨声载道。
基本建设“一表制”收费削减了政府自由裁量权,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 、“一表制”收费是遏制基建审批腐败的重要措施。《办法》规定,不得表外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减免,限制了基建项目收费中的自由裁量权,遏制了权利寻租,从体制上彻底铲除了基建审批腐败的土壤。
3 、“一表制”收费是提高政府科学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一表制” 的实施,以条文形式明确了行政审批的全部过程,变以往的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变人治为法治,使原本模糊的行政方式更加科学规范。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突出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民本思想。
4 、“一表制”收费是加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办事能力的有益探索。“一表制”只有在政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形成并真正落实,是解决当前政务中心部分窗口项目少、环节多、程序繁、两头办、效率低问题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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