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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2006-4-6 14:19:40
    各区、镇、场、办事处党委,镇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开创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招商引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突破口。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科学招商、务实招商的观念,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地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全面参与和服务招商引资调整思路,明确定位,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努力,2003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到2008年累计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35亿元人民币,当年利用外资达到1亿美元。
       二、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载体,要按照“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园区公用设施纳入城镇公用设施建设范围,由市政府组织投入,优先建设。保障园区建设用地,按照园区整体规划由园区先期征用土地,优惠提供给业主开发和建设。鼓励园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立科学的园区开发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园区)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增量回收”的原则,构建园区管委会与所在地管理区、镇、办事处、管委会为一体的园区开发主体。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办法,对园区实行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并鼓励园区外的地方和部门积极招商入园,发挥园区集聚效应。按“精干、高效”原则,组建各地工业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工作和职能相对独立。积极推行园区服务创新,努力优化工业园区环境。着力加强泽口化工工业园、园林民营科技工业园、张金工业园、广华科技创业园建设,力争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到全市的80%以上。通过5年的努力,工业园区内引进和培植2家税收过5000万元人民币、10家税收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重点企业。
       三、健全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
       完善招商引资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招商局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各地各经济工作部门都要建立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或确定专职招商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等途径,形成一支有一定数量的懂外语、懂专业、懂法律、善公关的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市里每年要选拔一批招商骨干到先进地区学习或到国内重点院校进行培训。市招商局要在重点地区选聘招商人员,做好招商联络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在招商引资中的“窗口”作用。
       四、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项目的招商力度
       突出招商重点,主攻大财团、大集团,争取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来潜投资。近期要重点研究沿海发达地区投资动态,建立若干专业工作小组,实行领导联络责任制。对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要建立信息报告追踪制度和领导联系制度。实行一个重点对象一名联络员、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工作专班、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市领导联系。
       五、拓展招商领域,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
       夯实招商引资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招商项目库、一个招商网站、一部推荐潜江宣传片、一个招商推介的多媒体文件,一套投资指南。发挥资源比较优势,重点引进精细化工、材料化工、生物医药化工、铝业、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高新技术项目和重大项目,加大农业、城镇建设、第三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行业招商引资规划。改进招商方法,采取网上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节会招商、民间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招商领域。继续抓好参加鄂港经贸洽谈会、厦门投资洽谈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全国、全省大型招商经贸活动,积极筹办潜江的文化节会,办出特色、办出成效。采取大员上阵、主动出击、降低门槛的招商策略,组织“小分队”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客商、重点区域举行小型洽谈会或驻点招商。着力推进委托招商和网上招商。将招商项目委托给市内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招商引资。委托招商的形式、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报酬支付方式)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商定,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加强招商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招商网站作用,强化项目推介,提供在线洽谈、网上咨询等多种投资服务,与全国知名的招商网站链接,实现资源共享,扩大网站的影响和覆盖面。
       六、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继续坚持对外商投资项目“一条龙”办证制度,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方位跟踪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对确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需要到省以上部门办理审批的事项,由相关部门确定专人办理。试行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和企业预备制,由审批机关按照企业承诺事项在开业前进行核查,工商部门对其实行预备期管理。坚持市领导驻点包项目制度,组织专门力量限期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降低水、电、气、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专项支持。
       七、创造规范高效、公正公平的投资环境
       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与重点外商经常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提出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开放、大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法规和经济信息,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为外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外商企业对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评议,并将检查和评议情况予以通报。按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投资环境的整治。
       八、严格考核督查
       对利用外资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地方和部门,由市政府给予嘉奖。把招商引资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不力,完成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把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督促结合起来,定期检查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九、强化激励机制,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兑现奖励政策等多种激励措施,动员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各界人士共同开展招商引资,形成政府招商、企业招商、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对引荐外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为市内企业投放各类贷款、承兑汇票、贴现的金融机构,按《潜江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宣传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开设招商引资专题节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十、加大投入,落实配套政策
       市政府按《潜江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规定,建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招商活动、工业园区补助、重大项目推进、队伍建设和招商引资奖励。市委农办、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实施办法。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围绕强化考核监督,出台相关规定。其他各部门都要根据本《意见》精神,为招商引资提供服务。各地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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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招商引资工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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