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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水电管理制度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6-4-10 14:18:16
    1、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水电供应及附属设备的管理和维修。
    2、中心水电设施的维修、器件更换必须由中心指定人员完成。除指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
    3、中心水电管线、各种水电设施、灯具、开关、空调等属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损坏。不论何原因,损坏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4、节约水电是每个工作人员的应尽义务,中心所有人员都要配合中心做好节约水电的工作。
    5、中心内部原有水电设施不许自行改动或增容,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设施的,须先向中心办公室申报,经中心核实后视具体情况给予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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