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作者:
2006-4-10 14:31:20
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分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每双月评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若干名。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同时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设基本分100分。
1、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经查实每次扣0.1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0.1分;不服从“中心”安排,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每次扣1分;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扣10-20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2、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扣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扣3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3、出勤值勤(20分)
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得20分。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7分。病事假导致空岗的,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2分。
(2)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7分。政治、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周例会,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3)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得6分。值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
上述扣分至该小项分扣完为止。
4、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40分。所在窗口获流动“红旗”或有创造性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加分。
(1)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扣3分;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3)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扣3分;
(4)窗口获流动“红旗”或收到表扬信、镜框、锦旗,每次每人另加2分;
(5)有创造性成果或重大贡献,经“中心”认定,给予5-10分的加分。
考核分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每双月评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若干名。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同时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设基本分100分。
1、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经查实每次扣0.1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0.1分;不服从“中心”安排,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每次扣1分;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扣10-20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2、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扣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扣3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3、出勤值勤(20分)
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得20分。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7分。病事假导致空岗的,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2分。
(2)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7分。政治、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周例会,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3)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得6分。值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
上述扣分至该小项分扣完为止。
4、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40分。所在窗口获流动“红旗”或有创造性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加分。
(1)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扣3分;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3)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扣3分;
(4)窗口获流动“红旗”或收到表扬信、镜框、锦旗,每次每人另加2分;
(5)有创造性成果或重大贡献,经“中心”认定,给予5-10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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